学校“德育导师”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[2018-01-0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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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教育受导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讲文明、有礼貌、尊师爱友的优秀品质。
二、关心受导学生的思想、品德、行为,帮助并指导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。
三、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,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。
四、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特长发展,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能力。
五、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,引导他们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。
六、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,协调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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