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械工程部关于学生手机管理有关规定
发布时间:[2018-01-0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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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提倡学生不携带手机进校园。如学生已将手机带入校园,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,以防失窃,确保手机财物安全。
二、学生在校上课、就寝期间一律不得使用手机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班主任同意方可开机使用。若违反该规定按《滨江职校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三、为进一步加强系部学生手机管理,系部执行学生手机由班主任于晨会课(8:00)统一收交集中保管、班小结(16:00)集中发还的管理办法。该时段由系部指定教师负责保管。
四、上课、就寝期间违规使用手机一旦发现,一律收缴由学校档案室代为保管,一周后由家长来校领取。
五、本着尊重家长、尊重学生原则,如因学生违反规定手机被收缴后,确需与家长联系的可向班主任借用。
六、在管理过程中,如有学生违规情节严重、不接受批评教育甚至与教师发生冲突,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。
七、学生因使用手机上网、发信息等引发不良后果的,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;若涉及违法行为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八、班主任加强宣传教育,通过家校路路通告知家长。
机械工程部
二0一五年九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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